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林市政协
六届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办理答复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致公党玉林市委提出的《关于抓好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提案由你局主办,我局会办。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
(一)持续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08以来,玉林市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创新推进,试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住乡村振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质量等契机,突出九洲江、南流江、北流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加强与国土空间、村庄建设规划相衔接,综合考虑村庄布局、人口规模、自然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不同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止到2022年,全市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523套,其中479套已移交第三方专业公司运营管理,较好地改变了村屯污水横流、苍蝇乱飞、垃圾乱堆的脏乱差臭的环境,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以玉州区仁东镇旺卢村、博白县博白镇津木村、陆川县珊罗镇田龙村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典型,因地制宜推广适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加大生态处理工艺的应用。
(三)组织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2019年组织各县(市、区)编制农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完成编制工作并印发,正在逐步开展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
督促建立和完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推进设施维护、营运市场化、专业化。目前各县(市、区)均落实运维管理专项经费,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统一负责运维管理,确保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运转,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地治理。
二、存在问题
(一)玉林山地丘陵多,农村地区整体情况较为复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缺乏规划,没有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点多面广,资金不足,征地困难,推进速度慢。
(二)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较为薄弱,对公共卫生设施理解支持不够,导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出现选址难、落地难、官网铺设难、污水提升难、统一收集难等系列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对各县(市、区)加强监督指导,组织县(市、区)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农村综合整治、乡村振兴、节能减排等各项资金的支持,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提高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
(二)组织各县(市、区)加强对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督促第三方运维单位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巡查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三)积极组织各县(市、区)申报中央、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更多的资金用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乡村。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苏丽,268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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