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博白代表团孙国梁代表建议的答复
孙国梁代表:
您提出的《继续在南流江、九州江环境整治上面继续在政策资金项目上予以倾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指导帮扶,提高入库实效
我局今后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两江污染治理项目谋划包装入库指导帮扶,开展专项培训会、交流会,解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环办科财﹝2021﹞22号);严把申请入库项目技术审查关,确保材料规范齐全,切实提高项目申报入库成功率。积极解决申报中存在问题,及时反馈上级专家审查意见,并指导修改完善,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获得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支持。
二、科学谋划项目,主动靠前发力
邀请中国环科院、环境规划院、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环科院等专业技术团队加强技术帮扶和指导,深入南流江九洲江流域实地调研,开展污染源溯源排查与分析,提出合理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精准谋划水污染治理项目方向;对已获得中央、自治区等上级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为各县(市、区)争取上级资金打下基础。
三、强化沟通协调,破解资金使用难题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范围及项目类型有明确支持范围和使用要求,地方有些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和亟待支持的治理项目无法进入项目库,难以获得资金支持。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与沟通,吃透文件政策,提出将养殖粪污资源化和综合利用、养殖清拆补助和产业转型扶持奖补、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等纳入储备库入库支持范围,扩增自治区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项目支持范围。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工作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4日
(办理人:苏广超,联系方式:2682093)
抄 送: 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督查绩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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