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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绵代表团李伟中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02-14 16:30     来源: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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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绵代表团李伟中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伟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生态环保工作,希望要继续加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成效

2022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提质增优”。一是环境空气质量再创新优,我市6项主要污染物,除了臭氧均下降,呈“五降一升”趋势,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5,同比下降3.2%。PM2.5、综合指数二项指标均为历史最佳成绩,剩余可用污染“余粮”全区第二。二是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全市7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白沙河首次实现达标,国控断面达标率由去年85.7%提升至今年100%;圭地河自8月份起消除劣Ⅴ类,南流江17条重点支流9月起全面消除劣Ⅴ类;12个市、县两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在自治区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排全区第2,列优秀等级。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全国第5。兴业县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在2022年全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培训班上作为典型经验介绍。三是土壤环境保持安全稳定,我市无受污染农用耕地和污染地块,未发生突发土壤污染环境事故。四是生态环境安全有力保障,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按时序推进,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出动排查人数3678(次),排查企业1660家、发现风险隐患120处,已全部完成整治,全市启动了2起环境应急响应,均已得到妥善处置,均未构成等级突发环境事件。五是强化环境执法保障,全市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120起、罚款648万元,共接到环境信访件3569件,总量下降了19%。六是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完成率全区前列,其中第一批完成率92.68%,全区领先。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供给,玉林市首条深海排放管道正式投运。2022年新签约绿色节能环保项目34个,投资额合计达436.34亿元。容县在全区2022年生态文明示范区绿色转型发展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新增11个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全区最多。

二、2023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困难和压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困难和压力。一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间有限。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率不高等“老大难”问题亟待破解。二是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压力大。养殖集约化、生态化水平还需提升,粪污还田还需进一步规范;城镇生活污水管网不足、收集率低,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进度慢、建成运行效果不够好。三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力度还不够,全市办理案件数量少。四是生态环境治理资金需求缺口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雨污分流管网不足,资金缺口大。

三、2023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计划

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确保环境要素保障有力。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力争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前列,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全面完成各项考核指标。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积极参与碳排放权市场交易。

(二)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根据大气污染季节性特征,抓准重点时段,持续开展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为重点的春季攻坚行动、以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夏秋季专项行动、以秸秆和垃圾禁烧和扬尘防控为重点的秋冬季综合治理行动,并将工业污染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贯穿全年。抓好污染预警天气的应急应对,逐步探索形成预警到位、措施到位、监测到位、服务到位、督查到位的五步攻坚战法。二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南流江、九洲江、北流河、罗江、白沙河等达标为基本底线,首要抓好白沙河流域治理,推进南流江六司桥、鹤木根、车陂江三个不达标区控断面干支流,南流江支流小白江,九洲江支流圭地河、英桥河、大坝河等5条年均值仍为劣Ⅴ类支流整治。统筹抓好其他江河湖库、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整治。继续深入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治理、涉水“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河道保洁等“四场攻坚战”,全面提升水质。三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三)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自治区督查交办的整改任务,并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抓好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合理开发、自然保护地管理、“两高”项目管控、碳减排、农村环境质量提升等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挥好市环委会作用,统筹研究、推动落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好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强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联动,形成合力。加快玉林市北流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强化生态环境、审计与司法衔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完善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以案释法”和环境审判信息公开。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推动EOD模式项目落地实施。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区域环评和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审批制,逐步扩大“全链通办”、“跨省通办”、“全区通办”及“微改革”事项范围。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二是督导企业提高治污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等环保制度,落实污染治理、风险管控等措施,规范排污行为。三是持续实施厅市共建机制,开展对接合作,积极协调重大项目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为项目进驻和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四是改进执法方式,落细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企业实行“守法不扰、违法严惩”差异化监管;持续打击“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企业,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六)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供给。落实污染物总量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采取挖潜能、精核算、做储备等方式统筹总量指标要素,建立总量替代指标储备库,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替代指标实施动态储备,统筹全市储备指标优先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七)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力度。探索建立案件线索筛查和移送机制,实行清单式管理,逐一核查生态环境损害情况,对符合赔偿案件的,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对非法倾倒和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等发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案件进行重点排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确保应赔尽赔。

(八)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工作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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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14日

(办理人:郑东晓,联系方式:2908690)


抄 送: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督查绩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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