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
2022年 第13号

玉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玉林市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我市进入晚稻收割期以来,秸秆焚烧火点大幅增加,国控站点多次出现轻度污染甚至重度污染,形势严峻。根据气象部门提供信息,11月14日—11月16日我市大气扩散条件一般,13日至14日12点,国控站点小时浓度数据PM2.5、PM10浓度一直都在高位。为有效预防我市发生污染天气,市大气办商请自治区督导专家组会商研判,我市11月14日—11月15日极有可能出现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PM2.5、PM10。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1月14日8:00启动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务必落实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一、重点应急工作措施
(一)强化露天焚烧巡查管控。各县(市、区)政府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管控,加大秸秆违法焚烧处罚和曝光力度。要加强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巡查制度,加强重点区域和关键时段、薄弱环节秸秆禁烧管控,实行县领导包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管控机制,及时扑灭辖区内火点,严防死守,禁烧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特别要强化下午和夜间秸秆禁烧巡查、执法管控。严厉查处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加大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秸秆露天禁烧高压态势,提高震慑影响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应急响应期间加强“炼山”管控,对野外违规用火从严执罚开展检查、巡护工作,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禁止“炼山”行为,抓好应急处置,切实做好早期处理工作。
(二)加强工地扬尘防治
1.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城区公园城市改造项目及建筑工地落实专人巡查,加强监管,确保各类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控扬尘措施,督促在建工地所有防尘喷雾设施全天候开启且每日洒水不少于5次(9:00、11:00、13:00、15:00、18:00)。同时严格管控出入的渣土运输车和砂石运输车。
2.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要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对泥头车的管控。在二环南路、民主南路到南高速出口路段、陆川路、人民东路、玉博大道、玉北大道等重点路段设立大货车、泥头车管制点,实行24小时检查。加强巡查监管,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安装密闭装置运输、遗撒泄露污染道路等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并责令清洁损污路面,有效杜绝因泥头车运输掉泥污染路面的现象。市园林服务中心减少洒水作业,控制水枪水压,防止将泥土冲刷出绿地或隔离带,流到道路上污染道路,干燥后引起扬尘污染。
3.各相关部门加大对辖区内颗粒物排放源(建筑工地、消纳场、堆场、道路撒漏)的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排放的行为,立即制止,依法依规进行严惩。
(三)加强城区洒水工作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各自保洁范围,加大道路、街道的清扫保洁力度,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10:00至22:00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全面加密加强城区4个国控站点(玉林环境监测中心大楼、南江一中教学楼、福绵生态环境局大楼、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教学楼)周边道路的洒水频次,持续保湿降尘。
(四)其他减排措施
1.加强硫磺熏蒸巡查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州区、福绵区和陆川县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要加强硫磺熏中药打击力度,开展白天与夜间巡查,严厉查处硫磺熏中药行为。
2.强化餐饮油烟整治。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玉州区人民政府、福绵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要加强国控站点周边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的巡查执法,对餐饮企业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及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市气象局在应急期间要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及时进行人工增雨。
二、加强应急措施的巡查和应急工作调度反馈
市大气办组织巡查组检查各部门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调度对各项应急措施细化落实情况,对应急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应急期间请各单位部门每天17:30前将当天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含工作图片)及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报市大气办(邮箱:ylhbdq@163.com,电话:2839029)。
玉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1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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