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2019年玉林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19〕243号)相关要求,我局已征求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意见,经研究制定了2019年玉林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共包含75家企业。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7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7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1家。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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