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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5 17:35     来源: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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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二)依法行使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依法行使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依法行使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执法权。

(三)组织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四)负责组织污染源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及有关信息公开工作。

(五)负责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传输维护、考核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活动及后期督查。组织跨区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立案等工作。负责督办上级交办生态环境案件的整改落实。

(七)负责受理生态环境举报(信访)和管理12369环保热线,转办、督办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负责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八)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对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九)会同有关城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跨部门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公检法司部门的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

(十)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考核评价。

(十一)负责实施全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玉东新区、玉柴工业园区、龙潭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十三)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玉林市生态环境局二层机构,共有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法制政工科、信访科(12369接待中心)、水生态环境执法科、大气生态环境执法科、土壤生态环境执法科、核与辐射安全执法科、生态执法科、污染源在线监控科、龙潭产业园区执法大队、玉东新区执法大队、玉柴工业园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645.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5.14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35.1万元,增长80.7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5.18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25.6万元,增长58.43 %,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96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9.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度增加玉林市九洲江流域生态治理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46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645.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35.1万元,增长80.7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5.9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了8.32万元,增加7.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57.94万元,主要用于按比例缴交的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了1.76万元,增加3.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类)1182.5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污染防治等业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14.35万元,增加76.9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219.96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玉林市环境监测与数字监控中心业务综合楼-消防弱电建设项目,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9.9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58.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7万元,增加2.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4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5.1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25.6万元,增长58.43%。其中:基本支出973.30万元,项目支出451.89    万元。

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6.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25.1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23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2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5%。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支出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6.79万元,支出决算为5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5%。主要用于按比例缴交的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支出减少。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3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56%。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污染防治等业务支出,主要原因是年中自治区下达项目指标,预决算存在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8.11万元,支出决算为5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支出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2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2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经费指标,决算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1 %。主要原因是部分应支费用未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7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离世发放抚恤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19.9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9.96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9.96万元。

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15.95万元,支出决算为2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6%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5.95万元,支出决算为2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6%。主要用于玉林市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玉林市环境监测与数字监控中心业务综合楼-消防弱电建设项目。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48万元,完成预算的61.10%,比上年增加3.3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79万元,完成预算的66.33%,比上年增加2.76万元,原因是业务活动使用公务车次数增加,费用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监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79万元,平均每辆4.6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23.79% 比上年增加0.56万元,原因是接待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6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79万元,降低5.5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2.39万元,增长171.62%。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1.658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7.0501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4.86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448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844.9434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4.94346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0.9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5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01.359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39.47313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未组织对项目进行部门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3.64%4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6.36%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拨付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对接财政,加快资金使用步伐,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拨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玉林市环境监测与数字监控中心业务综合楼功能化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5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3.71665万元,执行数为133.716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装修配套工程完成率100%;二是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三是不超项目预算368.55万元。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拨付进度慢。及时对接财政,加快资金使用步伐,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拨付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本单位未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