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县的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河流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化学物品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管理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防治;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环境保护有关规划的审查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组织实施博白生态县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县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监督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核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五)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对本县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调查,收集环境信息,做好环境统计。
(六)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在本县内执行国家禁止、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负责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和发放排污许可证工作;推动清洁生产工作;负责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
(七)组织全县的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定期监测;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保护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八)负责做好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现场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调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舆论参与环境保护。
(十)承担环境信访和公众举报工作,综合办理涉及环保问题的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是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政秘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生态土壤与固废股、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现有局属二层机构3个,为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博白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博白县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局机关局队合一)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28名。博白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属事业单位,编制28名。博白县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属事业单位,编制5名。
第二部分: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446.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446.73万元, 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213.81万元,上涨17.3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7.05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315.61万元,增长33.5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基础绩效纳入工资管理、事业单位增量绩效按月发放,人员工资福利大幅增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玉林市九洲江流域生态治理项目1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6.其他收入179.6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18.21万元,增长11.28%,主要原因是2023年博白县财政拨付入河排污口排查经费;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审费(菱角、沙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446.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446.73万元, 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343.81万元,增长31.17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28.99万元,增长2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绩效奖金增加,社保基数上涨。
2.卫生健康支出76.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21.49万元,增长39.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绩效奖金增加,医保基数上涨。
3.节能环保支出1129.82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公用经费和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278.31万元,增长32.68%,主要原因公务员基础绩效及事业单位增量绩效改革,人员工资福利大幅增多,人员经费增多,且2023年提高预算执行率,应支未支经费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14.25万元:主要用于圭地河(博白县)全流域加密监测耗材项目及人员工资,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14.2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往年未使用此功能科目分类,2023年财政使用该功能分类。
5.住房保障支出63.6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5.79万元,增加10.0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绩效奖金增加,住房公积金基数上涨。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减少130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数130万元为2021年前遗留数据,未发生实际结转。现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更正。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7.05万元,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315.61万元,增长33.52 %。其中:基本支出1148.34万元,项目支出108.71万元。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6.4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59.59万元,支出决算为16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4%。预决算差异大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障、保险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物业补贴等。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74.40万元,支出决算为7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3%。预决算差异大原因是预决算差异大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需补缴往年医疗保险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补助险等。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689万元,支出决算为95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7%。预决算差异大原因是1.由于绩效奖金发放方式改革,2023年预发绩效摊销到每月发放,增加大量人员类预算支出。2.2023年共有2名退休人员去世,追加发放抚恤金。主要用于支付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污染防治等业务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大原因是年底财政调账,使用该科目发放2023年11月及2023年12月在职工资。主要用于支付工资。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0.75万元,支出决算为6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5%。预决算差异大原因是人员退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支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8.3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4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干部职工晋升薪级,工资、绩效奖金增加,因此预决算差异大。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缩部分经费,因此预决算差异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5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放两位退休干部去世抚恤金及计发三个月工资,发放抚恤金金额较大。其次,2023年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补贴标准大幅度提高,我局退休人员人数多,基数大,所追加的补贴数额大。因此预决算差异大。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万元,较2022年年度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追加安排玉林市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10万元,导致决算数额差异较大。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无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 万元,原因是无变化。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3 %,比上年增加0.14万元,原因是车辆购置时间过久,经常损坏,维修维护成本越来越大。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有1个行政单位,3个二层机构,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14万元,平均每辆2.0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51.5%,比上年减少0.14万元,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次,人次25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万元,降低20.23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68万元,降低2.87%。主要原因是:年底部分资金已录入支付系统但未支付成功,且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缩经费。比2022年减少2.68万元,降低2.87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9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境监测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0.5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未组织对项目进行单位评价。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拨付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对接财政,加快资金使用步伐,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拨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生态环境局执法监测运维等费用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9.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产出数量:目标值1是双随机检查次数≥120次,实际完成值138次,已完成。目标值2是专项行动开展次数≥5次,实际完成7次,已完成。目标值3是信访案件办结数≥200次,实际完成值282项,已完成。目标值4是出具水质监测报告≥400份,实际完成值408份,已完成。
二是产出质量:目标值1是单位正常运转,已完成。目标值2是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95%,实际完成值是98.9%,已完成。
三是产出时效:目标值1是第一季度支付率≥25%,已完成15.12%;目标值2是一至二季度支付率≥50%,已完成29.79%;目标值3是一至三季度支付率≥75%,已完成43.3%;目标值4是一至四季度支付率≥75%,已完成78.58%;
四是产出成本:目标值是≤100万,实际完成值为99.85万,已完成。
五是效益指标:目标值是保护博白生态环境,已完成。
六是满意度指标:目标值是职工满意度≥85%,实际完成值90%,已完成。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此前设定的预算绩效指标还不够全面,缺乏体现部分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二是加强沟通协调。
(3)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本单位未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