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在权限范围内依法行使对本辖区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二)负责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相关工作;
(四)在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五)协助县级党委和政府、各开发园区工委和管委做好辖区内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等工作;
(六)为县级党委和政府、各开发园区工委和管委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监测支持;
(七)承担玉林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是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政秘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生态土壤与固废股、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现有局属二层机构2个,为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北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北流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人员编制总数为6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参公事业编制39人,事业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7人,其中行政在职11人,机关后勤在职1人,参公事业在职33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4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997.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9.2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6.11万元,下降12.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6.9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7.73万元,下降5.63%,主要原因是部分2022年资金于2023年拨付,导致2023年金额偏高,2024年资金正常拨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化。
6.其他收入12.2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8.37万元,下降86.5%,主要原因是北流财政拨付的资金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16.8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率为0%,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997.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9.2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4.33万元,下降12.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24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入增加,2024年社保医保基数正常提高。
2.卫生健康支出67.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8万元,增长7.56%,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入增加,2024年社保医保基数正常提高。
3.节能环保支出684.75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公用经费和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5.04万元,减少18.46%,主要原因是部分2022年资金于2023年拨付,导致2023年金额偏高,2024年资金正常拨付。
4.城乡社区支出7万元:决算支出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73万元,增加451%,主要原因是北流市财政转来项目资金为此分类。
5.住房保障支出61.5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68万元,增加6.35%,主要原因是上年有部分资金于本年拨付,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率为0%,无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18.6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率为0%,无变化。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9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7.73万元,下降5.63%。其中:基本支出965.94万元,项目支出1.05万元。
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7.41万元,支出决算为96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25.8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系统错误,应为节能环保科目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80.19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6%。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人员退休。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障、保险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物业补贴等。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79.71万元,支出决算为6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人员退休。主要用于支付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426.33万元,支出决算为67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系统错误,将125.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记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的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经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的节能环保支出;其余为年中发放的绩效奖金。主要用于支付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污染防治等业务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初的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的节能环保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5.30万元,支出决算为6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人员退休。主要用于支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5.9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4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7 %。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人员进行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初的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7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退休人员离世,增加抚恤金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率为0%。
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初的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8万元,完成预算的80.83%,比上年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有所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4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变化。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85.5%,比上年减少0.5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有1个行政单位,2个二层机构,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42万元,平均每辆1.7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57.5%,比上年增加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3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7.98万元,增长41.1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87万元,增长20.57 %。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行政执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952.41万元,执行数997.8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本单位能够按时支出预算,有效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不错的工作成效。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7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个,本级项目支出7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秸秆禁烧资金申请拨付比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对接财政,加快资金使用步伐,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拨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生态环境局执法检测运维费用”项目自评得分为95.3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47.44万元,完成预算的72.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产出数量:(1)行政执法检查≥80次,实际完成80次,已完成。(2)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2次,实际完成2次,已完成。(3)双随机检查完成率≥90%,实际完成100%,已完成。(4)信访调查处理率≥90%,实际完成100%,已完成。(5)重点污染源监督性委托监测次数≥1次,实际完成0次,今年工作内容调整,本级未开展此项工作。(6)监测站实验室仪器检定次数≥1次,实际完成1次,已完成。(7)环境应急演练次数≥1次,实际完成1次,已完成。
二是产出质量:目标值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常运转,实际完成值达成预期指标,已完成。
三是产出时效:目标值是工作完成及时率,已完成。
四是产出成本:目标值是项目成本超支率≤0%,已完成。
五是效益指标:目标值是水环境质量指标达标、大气环境质量指标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指标达标,已完成。
六是满意度指标:目标值是群众满意度≥90%,实际完成95%,已完成。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此前设定的预算绩效指标还不够全面,部分个性指标还不够准确细致,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