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经研究决定:
赵 琴同志任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土壤生态环境执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气生态环境执法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业龙同志任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福绵区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兴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春林同志任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生态执法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 洁同志任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玉州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徐 战同志任陆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陆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友文同志任兴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兴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廖海瑜同志任玉林市生态环境应急与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凌育尧同志的玉林市福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苏红波同志的陆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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