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玉林市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应急监测补充配套项目(药品、试剂)实施方案》、《玉林市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应急监测补充配套项目(耗材辅助设备)实施方案》已通过项目管理组会审,特此公示,具体方案请参考附件。
各单位如对本方案的公平公正性等方面有异议,请针对每一部分提出质疑意见,并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书面材料(盖单位公章)递交玉林市生态环境应急与技术服务中心(205室),电子材料(含单位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发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燕珊
电 话:0775-2389299
邮 箱:ylhjyjzx@163.com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