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支持IPv6
广西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文件资料 > 部门文件
发文单位: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成文日期:2021年11月08日
标  题:玉林市生态环境局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1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环函〔2021〕295号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8日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1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1-11-08 17:04     来源: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北流、陆川、兴业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有关企业: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现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1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1〕95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列入全区2021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我市企业共有6家,分别是北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葵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华润水泥(陆川)有限公司、北流市路宝水泥有限公司和广西恒庆建材有限公司。请北流、陆川、兴业生态环境局将桂发改环资〔2021〕955号文件转达辖区企业,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及时跟踪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展。

二、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清洁生产审核纳入企业执法检查事项,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有关规定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三、上述6家企业要落实清洁生产审核主体责任,在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在名单公布后2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名单公布1年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并积极配合我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

四、为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调度,请北流、陆川、兴业生态环境局落实1名具体负责同志,并于11月9日前将名单报市局科技与财务科。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与财务科李茜茜   2853983

邮箱: yl2853357@163.com.。


附件: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1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1〕955号)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