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1日 |
| 标 题: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玉林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市环〔2021〕66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1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潭产业园区、玉柴产业园区管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21〕4号),为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全市“三线一单”成果共享应用,经玉林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玉林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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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