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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成文日期:2023年02月10日
标  题: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玉环报〔2023〕11号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0日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02-10 10:40     来源: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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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玉发〔202210号)的精神,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统领,强化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学习贯彻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提升领导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20223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202292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通过专题学习,促进领导班子提高自身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2.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调度,在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3.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根据我局实际,印发了《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推进落实法治玉林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推进落实玉林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将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责任科室,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优化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1.坚持部门职责清单管理制度。结合机构改革,重新梳理明确涉及我局235项权责清单,加强权力运行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机关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

2.优化再造审批流程,落实“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优化再造环评审批流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由原来的跑2次,优化到零跑腿,申请材料由原来7-9份,压缩到仅需1份,承诺办结时限由原来的10-15个工作日,压缩到9个工作日;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差别化审批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开展环评豁免管理试点工作,生猪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梳理全市项目,掌握污染源排放总量削减来源渠道,积极对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解决涉及削减物来源的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

3.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先后印发《玉林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玉市环〔202210号)《玉林市生态环境随机抽查通用事项清单》(玉市环〔202212号)《玉林市2022年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工作示意图(矩阵)》(玉市环〔202238号)。2022年,全市共计开展抽查事项14项,抽取待查监管对象1480,实际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执法检查1439次,发现环境问题1425个,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167家,发现问题责令整改38家。同时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数量1425条。

(三)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依法决策。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未通过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发布。并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和动态清理工作。2022年以来,清理出1份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法规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三重一大”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

3.坚持法律顾问制度。重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名,本局公职律师1名,充分发挥他们在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中的重大作用,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022年,法律顾问参与工作40项,其中办理重大决策法制审核18件,代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或就案件出具法律意见9件,参与重大合同审查等法律事务13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

1.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做好我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理顺市局与县局间的工作机制,形成统一、高效、顺畅的一体化管理格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加快研究解决生态环境机构垂改后存在问题和困难,积极开展攻坚破难,基本解决了县局班子成员与县直、乡镇同层次人员的交流问题,完成了县局机构编外人员使用管理、经费保障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县局运转。并制定出台了《玉林市生态环境局驻县(市、区)生态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玉林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两个制度,加强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及其二层机构的管理以及规范垂改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人事管理工作,推进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在局官网公开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自由裁量基准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等信息,按时完成执法统计年报并公开。2022年,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30条,行政处罚信息24条。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环境监察执法箱、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物资,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进一步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2年,我局法制审核机构召开了6次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共对18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3.依法开展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维护行政行为严肃性。积极配合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审查和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及时、如实提供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认真进行答复答辩,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22年以来,我局被提起行政复议5件次,其中2件维持,1件纠正结果,2件其他结果;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共4起,开庭审理了2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已收到判决的2起,其中1件维持,1起撤销,均认真履行决定内容,检视剖析案件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业务能力建设,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培训、移动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2022年以来,共举办类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5期,开展会前学法4次,累计参训人员210人次。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五)强化依法行政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我局通过在局官网设置信访专栏以及纪检监察举报电话等,畅通社会公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媒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办理环境信访问题,多管齐下,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落实和解决。2022年,全市共受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3569件,其中,噪声投诉1501件、废气投诉1045件、废水投诉552件、畜养、农药化肥污染投诉251件,其它类型220件。均在法定办理期限内办结。

3.落实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部门门户网站累计公开环评公示信息297条、环境质量信息26条、行政处罚信息24条、环境工作动态141条。

(六)学法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组织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共有23人通过自治区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续职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同时,积极组织单位人员进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课程学习,并按时参加考试,实现参与率100%,及格率100%

2.丰富宣传方式,提升群众法治素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全社会普法工作格局。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六五环境日法治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禁烧秸秆 保护环境”、“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法律七进”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到大平山镇大苏社区开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2022年,共发布环保宣传短信95万条,其中在六五环境日期间,发布环保宣传短信4万条。我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作用,加大环境环保工作宣传力度。其中,官方微博共计发布法治宣传文章78条;微信公众号共计推送法治宣传文章69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市生态环境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法律法规等知识储备不够;二是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与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有一定差距,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水平不高;三是法律法规政策宣贯效果有待提升,普法工作仍需纵深推进,普法形式较为单一,不够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执法基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队伍。

(二)围绕工作重点,突出工作创新。继续抓住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进一步继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新创新、新思路,坚持依法行政。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提升。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基准,强化案件质量,不仅要理顺办案流程,优化程序,统一做法,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取证中一些细节问题,更要注重文书制作、归档方面的规范,从而促进环境违法案件处罚公正、公开、公平,规范运行。

(四)深化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的推进,围绕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将普法融入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强群众诚信守法意识, 真正做到法律法规入脑入心见行动,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形成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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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潘军华 联系电话:268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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