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广西生态环保“116620”工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大气治理、水环境治理、“局队站合一”改革等多项工作在全区相关会议上作经验发言。获评第一届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助推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获生态环境部列为广西唯一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业园区;全区执法大练兵比武综合成绩排名第5,获集体三等奖;成功创建国家级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单位。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再创新优。实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秆禁烧、扬尘管控、柴油货车管控和污染天气应对等“五大攻坚行动”,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提升。2023年优良率98.9%,排名全区第三;细颗粒物(PM2.5)26.9微克/立方米,优于考核目标。全区第二个颁布实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的地市,获推荐在全区会议作经验发言。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持续深入推进养殖、生活、涉水“散乱污”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和河道保洁等“四场攻坚战”,水环境质量取得稳步提升。全市7个国控断面、12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实现“双100%”达标。九洲江4条跨界支流,大坝河、长山河2条已消除劣Ⅴ类;圭地河水质年均值首次达Ⅳ类。白沙河水质优良比率由2022年58.3%提升到83.3%。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区厅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抓好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在产企业环境监管与污染预防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固体废物治理,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安全稳定。较好完成2023年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目标任务,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表彰。超额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污水治理率达49%。完成3条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年度考核目标
一是优化环评服务,助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出台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8条措施,助推华友三元正极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建设。2023年全市共受理环评项目259项,总投资约294.21亿元;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129项,完成环评手续117项,完成率90.7%。
二是助企纾困解难,助推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强调研指导,帮助北流华生瓷业公司等4家企业争取节能减排资金1508万元,7家企业进入自治区“生态贷”推送名单,其中2家公司获贷款和贴息。
三是精准开展招商,助推项目落地见效。精准开展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2023年新签约绿色节能环保项目36个,投资额合计达253.87亿元,到位资金47.86亿元。
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生态示范创建再创佳绩。共有3镇、29村获第二批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称号。首次核算出容县2020年度GEP,为全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打下基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生态环境问题加快解决。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5个问题,9个已申请验收销号,6个有序推进。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8个问题,已印发整改方案,正在有序推进;交办745件举报件,已办结707件,阶段性办结38件;两个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成效明显。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问题涉及我市9个问题,5个自查已完成,4个有序推进。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生态环境风险有效化解。对全市13个自然保护地开展抽查全覆盖。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2023年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00件、处罚金额445.3万元。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2023年无等级突发环境事件。
一是推动完善大环保格局。全面推动市环委会运行,各级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是推动完善地方法律支撑。2023年先后推动颁布实施《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玉林市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局队站合一”改革,在全区会议上作经验发言。2023年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件。推进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依法披露279家企业环境信息。深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以学促干,深入调研,开展调研课题6个,发现问题11个,制定措施17条。推进2022年市委生态环境系统上下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36个问题整改,33个已完成,完成率91.67%。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聚焦生态环境执法、环评审批等重点领域,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提醒2次,履职谈话72人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通报典型问题8起。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法律顾问制度。扎实推进党组织“五基三化”,加强组织能力建设。
三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2023年共提拔任用科级干部11人,晋升职级20人,交流轮岗8人,双向交流4人,接收军转干部1名,引进紧缺人才3名。
一是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难度大。秸秆禁烧、臭氧污染防控等难度大,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间不大。河流流量小,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负荷重,尚有2个区控断面水质为Ⅳ类。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重。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整改难度大;群众投诉数量多,第二轮自治区环保督察投诉数量居全区之首,占44%;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薄弱,2023年玉林城区污水平均集中收集率约30%,没有达到年度考核44%的目标。
三是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尚存在短板。市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薄弱,急需人员编制和资金;核与辐射监督管理应对能力不够;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岗人员力量不足、空编率约40%。
(一)大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南流江、九洲江、白沙河等重点流域以及圭地河、英桥河等重点支流的治理;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70%整治任务;大力整治城乡黑臭水体。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加强固体废物治理,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二)全面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做好向海经济等重大战略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扎实推进节能降碳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精准开展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工作。
(三)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监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提升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持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四)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粤桂两省区签订第四轮九洲江生态补偿协议。推进实施市级生态环境区域监测能力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局队站合一”改革。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短板。
(五)奋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玉林队伍。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提升生态环保干部队伍监测、执法、应急、舆情应对等能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玉林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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