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线索,对查证属实的实施举报奖励。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涉重金属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其他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征集渠道
(一)网络举报: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二)来信来访举报地址:玉林市玉州区金榜路与阳光路交叉口西北侧,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信访科(312办公室),邮编:537000。
四、注意事项
请确保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在玉林市范围内,并提供被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主体的名称、地址、基本违法事实以及能够清楚说明违法情况的影像、书面材料等重要线索,不得虚构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未尽事宜,参照《玉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4年修订)》(玉市环(2024)23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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