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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执法监测服务公司 的公告

2026-03-18 11:03     来源: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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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执法监测服务公司

的公告

为规范环境执法监测工作,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效能,确保执法监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现结合工作实际,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执法监测服务公司,承担噪声、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重金属等环境相关执法监测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筛选出资质齐全、技术过硬、信誉良好、服务高效的第三方执法监测服务公司,承接本单位委托的各类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规范监测流程,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助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切实防范环境风险,守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遴选范围及服务内容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遴选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环境执法监测任务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服务公司。

(二)核心服务内容

本次遴选的第三方执法监测服务,核心涵盖以下环境要素的执法监测工作,所有监测项目需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监测技术规范及执法工作要求开展,确保监测数据可用于环境执法取证:

1、噪声污染监测:包括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各类噪声源的监测,重点监测等效声级、最大声级等相关指标,出具符合执法要求的监测数据及报告。

2、水污染监测:涵盖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医疗污水等各类水体及排污口监测,重点监测pH值、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总磷、重金属(如汞、镉、铬等)、悬浮物等相关指标,排查水体污染隐患,提供精准监测数据支撑。

3、空气污染监测: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工业废气、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VOCs)、扬尘等各类空气污染源及环境空气监测,重点监测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等相关指标,满足大气污染执法监管需求。

4、土壤重金属监测:针对工业用地、建设用地、农用地等各类地块的土壤开展重金属监测,重点监测铅、镉、汞、铬、砷等重金属元素含量,明确土壤污染状况,为土壤污染执法及管控提供科学依据。

4、其他相关监测根据环境执法工作临时需求,配合开展其他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专项执法监测等相关工作,及时响应监测需求,高效完成监测任务。

三、遴选资格条件

1、参与遴选的第三方执法监测服务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缺一不可,若存在任一不符合情形,将取消遴选资格:

2、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监测、环保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具备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资质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范围涵盖本次遴选的噪声、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重金属等全部监测内容及相关指标,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无涂改、伪造、租借等违规情形。

4、技术能力:拥有满足本次监测任务所需的专业监测设备(设备需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需具备相应的监测从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能力,熟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环境执法监测相关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各类监测任务及报告编制工作;具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能够快速响应临时监测需求。

5、信誉及业绩: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无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记录,未受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禁止参与政府委托项目的处罚;具有同类环境执法监测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服务质量良好,得到委托单位认可,无有效投诉及负面评价。

6、其他要求: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保守监测工作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及数据秘密,签订保密协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允许将监测任务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另:同等条件下,本地企业优先考虑。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4.参与遴选的公司需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一式3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遴选申请书(需明确公司基本情况、参与遴选意愿、服务承诺等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需清晰显示资质认定范围,包含本次监测相关内容);

5.监测设备清单(注明设备名称、型号、检定/校准有效期、数量等)及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

6.近3年内同类环境执法监测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委托单位评价等);

7.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近3个月);

9.公司财务状况说明、内部管理制度(如质量控制制度、保密制度等);

10.针对本次遴选监测任务的服务方案(包括监测流程、技术保障、服务时限、收费标准、应急响应措施等)。

五、报名相关事宜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18:00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不予受理),不接受线上报名及口头报名。

报名地点: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田仁海;联系电话:2385871;邮箱:gx20050009@126.com。

材料提交要求:报名材料需密封提交,密封袋上注明“第三方执法监测服务公司遴选报名材料”及公司名称、联系电话,逾期、未密封或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遴选流程

材料受理:遴选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合规性,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司名单。

资格评审:遴选工作小组组织专业评审人员,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司进行资格评审,重点评审资质、技术能力、业绩、服务方案、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公司名单。

实地核查(可选):对入围公司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其监测设备、技术人员、实验室条件、管理制度等实际情况,核实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递补。

公示:将最终遴选确定的中选公司名单,在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公示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注明异议理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中选公司。

签订合同:与中选公司签订正式委托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监测标准、费用支付、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合同签订后,中选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监测服务工作。

七、服务期限及费用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服务期满后,根据服务质量考核情况,可优先考虑续聘。

服务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及市场公允价格,结合本次监测任务需求,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费用支付方式根据监测任务完成情况及合同约定执行,严禁乱收费、违规收费。

八、其他事项

参与遴选的公司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中选资格(若已中选),列入不良合作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中选公司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监测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合法,按时提交监测报告,配合本单位完成执法监测相关工作,若未达到服务标准、违反合同约定或存在违规操作,本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评审费用,参与遴选的公司自行承担因报名、评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本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预遴选工作。

本公告由: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遴选单位)负责解释,若有疑问,可在报名期间联系咨询(联系电话:2385871);若需调整遴选相关事宜,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监测工作需严格遵循国家最新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及技术规范,如《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相关标准,确保监测工作合规、监测数据有效。

遴选单位: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日期: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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