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正面示范和引领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桂环规范〔2021〕4号)要求,现将《玉林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6年调整)》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8日—4月12日
二、联系电话:0775-2670580
联系地址: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金榜路与阳光路交叉口西北角)
三、公示期间,接受来信、来电和来访,反映问题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并留下真实联系方式。
附件:玉林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6年调整)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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