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科学指导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扩大公众参与,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了以黄衍全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秘书科,办公室主任由秘书科负责人兼任,成员从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中抽调。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有关科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供各类拟公开信息,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每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不断得到加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2019年,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建设。一是印发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环〔2019〕27号),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印发了《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通知》(玉市环〔2019〕29号),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同时全面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完善政务“五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文办理程序,在公文处理签上明确设置公开属性标注栏,并提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理由等选项,将“五公开”要求切实纳入常态化办文程序。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9月修订)、《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9年9月修订),并经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2019年9月9日正式发布施行,并同步在部门网站“广西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2019年,我局创新方式,丰富手段,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一是对部门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优化、丰富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将其打造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二是积极配合广西政务数据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开展网上办事,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我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4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开展网上办事。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流程、联系电话、办事申请表格等全部进行公开,开展网上预受理、预审查、网上办事和网上咨询服务,企业和群众可通过互联网咨询、查询和在线申报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大力推进玉林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玉林生态环境”政务微信平台、“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新浪微博等新载体的完善与运用,并充分利用玉林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多种载体对外发布玉林市环境质量、环境政策法规、生态环境工作动态以及其他生态环境民生信息,并受理市民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实现了公众与生态环境部门的交流互动,为搭建生态环境公众参与平台、推进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在局办公大楼建设了1个环境质量监测及信息发布点,通过生态环境信息显示屏向广大市民实时展示玉林市城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以及环境保护成效等信息,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局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玉林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重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环保审批信息公开。2019年在我局网站共公开164条环保审批信息,其中,项目受理公示91条,项目办结公示40条,项目验收公示33条。
2.推进空气质量信息公开。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建立玉林城区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和我局办公大楼LED电子屏,发布当天玉林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值、空气级别、首要污染物等监测数据。网站栏目设置“空气质量月报”并按月更新,“环境状况公报”并按年更新。
3.推进水环境信息公开。每月公开玉林市3个在用湖库型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每季度公开玉林市5个县(市)共监测10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其中河流型地表水水源3个、湖库型地表水水源7个。
4.推进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文件要求,全面、规范发布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污染源监管信息。2019年,共公开发布环境监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信息3条,行政处罚信息51条,环境污染投诉处理案件情况3条,环境应急有关信息6条。
5.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环保职能,在局网站开设污染防治信息公开栏目、明确任务、落实分工,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三大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共发布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62条,其中:大气污染防治信息14条、水污染防治23条、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25条。
6.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2019年共计发布12条信息。
7.推进建议提案结果信息公开。2019年共计发布7条信息。
8.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开设“为民办实事”专题专栏,每季度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2019年共计发布4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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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 |
减2 |
9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减1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1 |
0 |
37 |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51 |
1307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3 |
0 |
0 |
0 |
1 |
5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2 |
0 |
0 |
0 |
1 |
3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1 |
0 |
0 |
0 |
0 |
1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1 |
3 |
0 |
0 |
0 |
1 |
5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不足,工作质量有待提高。我局人员编制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同志身兼多职,工作任务大,经常疲于应付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二是环保领域政府信息涉及面广,全面推开难度大。重点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时效性强,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有时不够及时,与广大公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是部分信息较为敏感,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部分生态环境质量信息较为敏感,公开后如引导不力,缺乏环保科普知识的群众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心理恐慌。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强化科室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人员队伍的素质。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的有关功能,不断完善本局门户网站,切实增加环保政务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
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合理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满足公众对政府环境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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