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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08 17:10     来源: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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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城、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地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对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玉林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定有关政策、规划,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按规定权限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配合自治区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和行动,指导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整改及长效落实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研究提出区域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有关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美丽玉林。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共有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法规与标准科、科技与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科)、固废化学品与辐射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党建办。

直接管辖的二层机构单位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玉林市生态环境应急与技术服务中心、玉林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服务中心。

管理派出机构8个: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产业园区分局、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玉林市容县生态环境局、玉林市陆川生态环境局、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玉林市兴业生态环境局、玉林市玉州生态环境局、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

第二部分: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476.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1395.63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25.43万元,增长26.8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57.7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20.65万元,增长33.4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72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25.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23年安排有此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2012.2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15.63万元,增长101.91%,主要原因是此预算科目的收入为各县市区派出机构的县级补助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80.3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36.55万元,下降94.33%,主要原因是加快推进结余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合同支付进度。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476.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0777.79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91.89万元,增长36.6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17 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53.4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在编人员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物业补贴等。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162.26万元,增长20.5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标准提高、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导致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416.8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险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7.12万元,增长15.88%,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导致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8424.8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污染防治等业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77.35万元,增长32.72%,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578.44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玉林市环境监测与数字监控中心业务综合楼功能化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项目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554.0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404.0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45.97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支出增加。

7.结余分配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结余分配。

5.年末结转和结余698.2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66.46 万元,下降40.05%,主要原因是加快推进结余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合同支付进度。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857.7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31.76万元,增长10.36%。其中:基本支出6767.92万元,项目支出3089.77万元。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31.45万元,支出决算为885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81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9%。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53.69万元,支出决算为95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在编人员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物业补贴等。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1.57万元,支出决算为41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4.39%。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险等。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897.92万元,支出决算为705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玉林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污染防治等业务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决算支出时功能分类科目调整。主要用于玉林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7.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6%。主要用于在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67.9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80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预发绩效标准提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3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8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新增抚恤金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标准提高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25.72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25.72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525.72万元。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1138.35万元,支出决算为52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8%。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38.35万元,支出决算为52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各种因素影响,项目支出进度未达预期。主要用于玉林市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玉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监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项目等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3.73万元,完成预算的86.97%,比上年增加4.5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5.94万元,完成预算的88.88%,比上年增加3.39万元,原因是因环保工作需要,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环境执法、执法监测等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玉林市生态环境部门有1个行政单位、3个二层机构和8个派出机构,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5.94万元,平均每辆2.7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7.78万元,完成预算的75.31%, 比上年增加1.11万元,原因是因环保工作需要,公务接待次数有所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4次,人次737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2.1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7.99万元,增长15.45%,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97.99万元,增长15.45%。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和差旅费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4.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6.17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3.3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9.1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1.1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监测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7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5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1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17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78.8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经费”等67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8.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产出符合预期,生态效益显著,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大部分指标均达到年度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的要求,但在执行部门预算时因资金紧张,大部分项目未能按时支付,预算执行进度较低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5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6.12 %; 14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0.89 %;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49 %;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49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设定的预算绩效指标还不够全面,缺乏体现部分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二是预算执行进度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指标设置学习,科学合理制定绩效指标;二是将持续跟进项目支付进度,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玉林市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汇编项目”自评得分为90.94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29.41万元,完成预算的30%。1.产出数量:目标值是九洲江流域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电子版1份、纸质版4份、北流河流域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电子版1份、纸质版4份、罗江流域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电子版1份、纸质版4份,实际目标值已完成2. 产出质量:目标值是验收合格率100%,实际完成90%3. 产出时效:目标值是项目完成率100%和项目完成及时性在20231231日前完成,实际已完成;4. 产出成本:目标值是项目成本不超项目预算100万元,已完成;5.效益指标:目标值是九洲江、北流河、罗江流域环境应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已完成;6.满意度指标:河道流域周边居民满意度≥90%,实际完成85%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合同总价98.0496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实际支出为29.41488万元,预算执行率30%。已到支付节点但因市财政各方面客观原因未能支付的资金为68.63472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市财政局协调沟通,尽快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的支付。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20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自评得分94.79分,一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